新《公司法》重大修订解读及对国企内控合规管理的影响
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明江应四川省高校产业协会和四川省国资委党校邀请,为四川高校资产公司及所属骨干企业开展新《公司法》培训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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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2024年7月4日,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曹明江应四川省高校产业协会和四川省国资委党校邀请,为四川高校资产公司及所属骨干企业董事长、书记、总经理、副书记、副总经理开展了一场关于新《公司法》重大修订解读及对国企内控合规管理影响的培训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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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本次培训从合规意识到位、组织到位和执行到位开展互动交流,对如何培养自己的法律风险识别能力,从意识,程序、内容进行了讲解,深度剖析了风险、内控、合规三者的区别及联系,就新《公司法》对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影响,新《公司法》对国企内部治理的五大影响等进行了系统阐述,结合法治合规典型案例,对合规风险进行了宣传和提示,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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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参加本次培训的单位有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成都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西华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四川开放大学、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川北医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攀枝花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内江师范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师范学院、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阿坝师范学院、西昌学院、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旅游学院、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学校产业公司负责人共计12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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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参会学员法治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学员们对新《公司法》重大修订内容:增设“第二章公司登记”和“第七章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强化股东出资责任;优化公司治理机构;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强化控股股东、董监高等经营主体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深刻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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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及休息期间学员们踊跃参与讨论,为深入推动四川高校资产公司及所属骨干企业依法治企、合法经营、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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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191号6楼
电话:028-8626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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