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 指引
当前位置:首页 >> 委托指引 >> 委托指引 委托指引

图中的蓝箭头表示当事人聘请律师过程,黄箭头表示律师接洽聘请过程。

聘请律师须知
1、 委托人必须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
2、 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正式发票及收据。
3、 律师接受律师事务所指派后,应向委托人出具律师执业证。
4、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
5、 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及时向律师提供证人、证据等事实及线索。
6、 委托人必须如实向承办律师讲明案情,不得向律师提供虚假证据。
7、委托人不得强制要求律师以某一种方式完成委托事项,律师有权根据法律和事实选择适当的方式完成委托事项。
8、 委托人有权向律师了解办理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9、 委托人不得委托律师实施非法行为,否则律师有权拒绝。
10、委托人不得要求律师向司法人员行贿。
11、律师不得串通第三人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未经律师事务所允许,不得擅自委托其他人员完成委托事项。
12. 律师应当保守委托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友情链接: 宏德净昌集团 中鑫恒德会计师事务所 四川超跃汇智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蜀ICP备08010876号 POWERED by 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copyright: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